陈玉玲用生命换来全家翻身2(第1页)
陈玉玲用生命换来全家翻身(2)
家里最穷的时候,没粮食吃,眼看着要断顿了。我二姐卖过三次血。她是背着父母卖血的。回来后小脸惨白。那么一个小女孩为全家不饿肚子,能有这种勇气,是比较少见的。
有人给二姐介绍了个对象,男方手指头有点残疾。二姐表示,我现在不想找。
介绍人说:你们家那么穷,人家能看上你就不错了。
二姐说:家里穷就非要跟他呀。算了吧,我不同意,穷死也不同意。
二姐就这么有骨气。小时候给她送去的那家,生活很好,二姐却不稀罕。
放暑假,她领着我上山割草。矿上有个奶牛场,收购草,3分钱一斤干草。记得有一次割了半天,挣个几毛钱,姐姐买了一斤豆皮。我很想吃,她不让吃,非要等父母回来一块吃。
我和二姐差6岁,中间还有两个姐姐送了人。但我敬佩二姐,我成了二姐的小尾巴。
二姐走的时候,在照相馆里照了一张一寸头像。是她一辈子唯一的一张相片,花了一毛四分钱。那时候,猪肉最便宜的五毛五一斤。一毛四分钱可以买点肉馅,全家吃顿饺子了。
二姐照相时穿着那件格格衣服是新的。她离家的那天是1971年7月20日晚8点,从古冶上的火车。
到了那儿后,隔长不短来信。
家里每次给她去信,都要寄去几张信纸和一张邮票,让她回信时用。
二姐跟力丁是一个班的。力丁是我姐姐最好的朋友。二姐每次来信,都夸力丁总帮助她,让家里给力丁写信,向她表示感谢。
我妈曾花20块钱给二姐买了个旧手表,因为她来信说要站岗,要掌握时间。到出事前这段时间,她每个月5元钱,还往家寄了20元钱。给我邮过一个军帽、一双白塑料底布鞋。
出事后,头一次是我和父母一起去的。死后遗物有个军大衣。当我扫墓时,特意给力丁烧了纸,因为她对我二姐特别好。
第二次去,在林西买了两份纸,给力丁也买了一份。
可以说,我们这个家庭的幸福,所有人的幸福,都离不开我二姐。我们家原来很穷,父母都没正式工作,9口人住一间小破屋。缺衣少穿,没炕席,用几张装水泥的牛皮纸当炕席,铺在炕上。三个人盖一床棉被,枕砖头。
二姐牺牲后,给了180元,给爸爸和我安排了正式工,街道二十多个老娘们儿给我家缝了好几床棉被。兵团的干部住在唐山,直接督促地方政府给我家落实各种优抚措施,说我们家是全唐山最困难的了。因此政府给我们解决了房子问题。最起码刮风下雨,不用担心漏了。我们全家感觉很不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