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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网都羡慕我有一个好闺蜜。
我被妈妈抛弃,是她花光生活费接济我。
被竞争对手全网黑,也是她放弃手头项目,陪我通宵整理证据澄清。
就连相恋十年的男友傅时逾都时不时向我埋怨:
“每次我想表现一下,风头全被她抢光了!”
这时闺蜜就会回怼:
“男人就是靠不住。”
为此两人经常针锋相对,我夹在中间两头哄。
但总的来说,有他俩在的生活我十分幸福。
直到结婚当天,我在化妆间刷到一个帖子。
【怎样毁掉一个人最痛快。】
热评第一是:
【当然是成为她的闺蜜,抢走她的一切,包括工作、妈妈,以及相处了十年的男友。】
紧接着那人发了秀恩爱的图片。
一男一女正对镜拥吻。
突然,男友的手从背后伸向手机,放大了照片。
手背上曾为我挡刀留下的深褐色刀疤,
与屏幕上男人手上的疤渐渐重合。
“落落这个笨蛋,小号都忘记屏蔽你了。”
方落落,是闺蜜的名字。
……
“你说什么?”
我死死盯着那道疤,声音发颤。
傅时逾不紧不慢地收回手,帮我整理额头上的碎发。
“就是我为了保护你,被精神病砍伤手住院的那年。”
“你不来看我,落落却一有空就给我送骨头汤。”
“一来二去,感情自然就升温了。”
我脑子里轰的一声。
那时我俩都穷得付不起医药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