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烈火中的青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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张富春苦命的孩子(第2页)

  小弟弟张富和:

  我二哥张富裕,1992年患病,双目失明,现在每月领195元养三口人。他女儿25岁了,还没工作。我四五岁得了小儿麻痹症。腿瘸,右侧屁股肌肉萎缩,几乎没了。有残疾证。我在摊位上卖肉,一点没照顾。柜台费120元,管理费200元,牌照费200元,每月都要交520元,一分钱不能少。咱没有关系。现在正常人,身强力壮的,下岗了还要照顾,我这个残疾人却一点没照顾。我儿子现在19岁了,中专毕业,学钳工的,也找不着工作。到劳动部门◆与张富春全家找活儿,要先交5万元。5000元还凑合,这5万元到哪儿去找呀!

  当初国家答应,不要有后顾之忧,答应给解决孩子的工作问题,结果只安排了二哥。唉,上头政策好,下头不行啊!

  我还记得富春哥暑假骑车带我去老家玩。老家在滦南县,离这儿42里地。我坐在自行车后座上,大哥骑得满头大汗。他是全家唯一身体健康的人,漂漂亮亮的,啥病没有,却那么年轻就没了。现在全家就我这个残疾人算身体好的了。

  张富春——苦命的孩子

  他在连里很普通。团里的干部遇见他不会多看他一眼。但在家里的老母亲眼中,他是宝贝疙瘩,是自己的整个世界,是一个充满光明的希望。他的牺牲让家中塌了一片天。还剩下两个残疾的弟弟,一个患有先天的小儿麻痹症;另一个长年多病,双目失明。

  白发苍苍的母亲一遍遍念叨:

  我的儿呀,你为啥这么命苦?

  全家身体最健康的孩子最先死,

  全家脾气最柔和的孩子最先死,

  全家长得最秀气的孩子最先死。

  这是咋回事呢?我闹不明白,

  上辈子我做了什么孽?

  我欠下什么债,我得罪了谁,

  让我碰见这个事,

  让我遭这个罪,让我受这个报应!